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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荔城区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12名公告
2017-11-16 16:52 莆田市公务员局

  为打造品牌学校,吸引高学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区省一级达标高中校任教,现就莆田市荔城区部分学校赴省内外高校考核招聘2018年高中新任教师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18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3.2018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

  2.资格及专业要求:须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普通话等级要求: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英语能力要求:英语学科的毕业生英语专业水平考试须过八级。

  5.所有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学位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

  6.因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会当天,当场组织面试考核。以电子报名或纸质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电子报名:将《荔城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cqjyjrsg@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应聘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2)纸质报名:《荔城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招聘会现场时提供。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15号(邮编351100)。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指导。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用综合素质(占考核总成绩10%)和教学技能面试(占考核总成绩9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定(分值1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2)教学技能主要通过15分钟的教学片断来考核,片断教学内容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总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工作小组将到华中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具体如下:

  11月27日上午9点,华中师范大学

  11月29日上午9点,华东师范大学

  12月1日上午9点,福建师范大学

  4.教学技能考试使用的教材

  语文:高中语文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2版,2017年7月第8次印刷)

  数学:高中数学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2017年7月第8次印刷)

  英语:高中英语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2017年6月第8次印刷)

  物理:高中物理必修1(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7月第4版,2017年7月第20次印刷)

  化学:高中化学必修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4年6月第6版,2017年6月第6次印刷)

  生物:高中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2月第2版,2017年6月第12次印刷)

  政治: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6版,2017年7月第7次印刷)

  五、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