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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荔检印象”:把好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
2017-11-29 18:24 荔城综治

 

  (《福建法治报》11月29日报道:把好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侦监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把好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

  侦查监督处在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肩负着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重任。近年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侦监检察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53件6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2件548人,不捕31件58人,不捕率9.4%;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漏捕2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1人。

  严格审查逮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考虑到该案中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已涉嫌集资诈骗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鉴于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仍有同案人在逃,若对其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可能毁灭证据,故有逮捕必要……”不久前,该院侦监科受理了一起涉案人数较多、涉案金额巨大的集资诈骗罪,侦监科干警开会谈论案情。

  这是该院严格审查逮捕的一个典型案例,该院一直把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今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刑事案件 453件6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2件548人,不捕31件58人。快速审查批捕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杨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卞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案,许某某等3人利用黑客技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宽严相济

  让群众感受司法关怀

  今年5月,辖区群众黄某搭乘滴滴快车司机林某驾驶的小车送醉酒朋友余某回家。途中,余某因醉酒在林某的小车内呕吐,后林某因车内呕吐物没有清洁干净与黄某争执,继而双方发生互殴,致使林某被殴打至轻伤一级。案发后,余某与黄某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我们综合全案分析后,认为黄某虽然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嫌疑人黄某本身又具备担保条件,社会危险性较小,对黄某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不致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遂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经办人小陈如是说。

  该院在审查案件中,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中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人员,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因无社会危险性、达成刑事和解而作出不批准逮捕16件21人,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强化监督

  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你注射的海洛因和针管是哪里来的?”“我找我朋友买的,因此欠了他3500元钱,我抢了项链后就还给他了。”今年4月29日,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内,嫌疑人王某对该院检察官小李说道。随着讯问的不断深入,检察官小李发现嫌疑人王某的朋友涉嫌贩毒,但公安机关没有对嫌疑人王某的朋友进行立案。考虑到毒贩主体身份相对明确,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该院注重将侦查活动监督与立案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查微析疑,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拓宽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

  2013年5月2日,在办理陈某清开设赌场案中,该院侦监干警发现此案存在重大嫌疑。经提审讯问,陈某清供认自己是受人指使冒名顶替。最后,3名涉案侦查人员被该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5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活动监督案件”。

  创新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建议的下发具有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柔性监督促使对相关涉案企业和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管理,既能使被发单位全面理解检察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的目的和初衷,又能避免产生抵触情绪。”该院侦监科副科长吴菁菁对该院开展的柔性监督工作娓娓道来。

  近年来,该院积极结合办案,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规律,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7月,该院在审查一起性质较为恶劣的聚众斗殴案件过程中,发现黄石3家鞋厂的工人涉嫌参与聚众斗殴行为,该院及时向3家鞋厂发出检察建议书,敦促其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受到辖区企业的欢迎。

  2016年以来,该院侦监部门共向有关涉案企业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通过柔性监督有力推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