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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C-DRG收付费制度将于元旦启动
2017-12-19 09:40 宁化县新闻中心

  近日,宁化县总医院召开贯彻部署三明市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会议,全面解读文件精神。

  宁化县总医院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统一管理,凡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均纳入此项收付费管理。

  据介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简称C-DRG收付费,是将临床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住院期间医疗资源消耗相似的患者划分成一个组,以组为单位,定价和支付,是一项首次做到“病人端”的收付费改革。

  C-DRG收付费,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住院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法。三明同深圳、克拉玛依成为全国首批C-DRG收付费试点城市。

  据县总医院副院长邱加良介绍,推行C-DRG的收付费之后,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有利于促使医院和医生行为发生改变,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成本理念、避免过度诊疗、大检查、大处方,走以“重视医疗质量、病人安全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道路;有利于病人明明白白看病,病人得了同类型的疾病,伴有同类型合并症、并发症,按照同类型的方式处理后,出院结算时实行同一打包收费,患者不会因多服用药、多使用耗材而增加收费的金额;有利于降低虚高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销售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在收付费标准上,按照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制定的分组原则,分为788个C-DRG组。此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病、同治、同质、同价”。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同病、同治、同质、同价”。

  据了解,这次C-DRG收付费还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封顶线,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住院封顶线均调整为医疗总费用10万元,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低于10万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高于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目前,三明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纳入C-DRG收付费改革范围,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雷露微 黄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