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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成立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
2017-12-26 09:44 宁化县新闻中心

  12月25日,宁化县举行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成立揭牌仪式暨工作联席会。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健,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建武共同为派驻检察联络室揭牌。

  工作联席会上,陈健强调,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设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精神,按照“有机构、有制度、有工作、有成效”的标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就成立宁化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检察联络室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检察联络室工作机制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加强部门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联络室工作顺利开展;三要深入开展工作,延伸社会防控触角,力求工作实效;四要注重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发展工作机制。

  郭建武在派驻检察联络室成立揭牌仪式会上致辞,并对机构成立的目的、意义及工作要求进行阐述。

  宁化设立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长效深入推进全县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涉河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机制,探索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平台;是不断强化内外沟通协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保护监管职责,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宁化将充分依托派驻检察联络室平台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生态综合执法,协力推进全县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政府办、检察院、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经信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水保办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及部门执法负责人以及县河长制办全体成员参加本次活动。(赖全平 王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