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成改革试点方案获省委和省政府批复实施
2020-01-03 13:52 沙县政府办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批复同意福清、集美、晋江、沙县4个县(市、区)的集成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开展县域集成改革试点,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省委、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改革任务系统集成,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改革工作合力,为全省创造经验、作出示范。

  我县集成改革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着眼破解沙县小吃等特色产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着力构建产业融合支撑体系、绿色发展体系、文明建设体系、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民生供给保障体系,力争建成山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福清市集成改革以探索“市县同权”为突破口,集成推进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满活力、运行有序的经济体制,绿色发展、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体制,接轨国际、竞争力强的开放开发体制,融合发展、治理有效的乡村振兴体制,公平均衡、普惠多元的社会事业体制,全面从严、固本强基的基层党建体制,力争建成全省同类城市中服务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创新活力最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多的改革发展示范区。

  集美区集成改革以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为目标,以落细落实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为主线,立足机制创新,致力先行先试,努力把集美区打造成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晋江市集成改革以深化“晋江经验”为指引,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产业高级化、城市高品质、民生高质量、服务高水平、党建高引领”,扎实推进系统化、集成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典范和中小城市建设的样板。(来源:改革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