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7月29日讯(记者 戴敏 通讯员 张静进)29日上午,龙岩市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方亮贵就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处理,实现有效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为目的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现行刑诉法修改实施后,武平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县司法局根据《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值班律师制度》。
据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了案件繁简分流,确保诉讼效率提升。制度实施以来,武平县检察院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案件145件、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案件171件依法从快办理,共占认罪认罚案件的75.24%。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期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平均庭审用时为15分钟,诉讼效率显著提升。
据统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以后,武平县检察院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254件342人,适用率为62.75%,位居全市第一,除福州、厦门两个试点城市外,在全省也居于领先,比全省适用率高16个百分点。今年1-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66件195人,适用率为87.05%,居全市前列;提出确定刑量刑167人,占比95.98%,居全市第一;法院已审结案件采纳量刑建议170人,采纳率97.7%,居全市第一;判后上诉6人,当事人服判率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