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8月4日讯(记者 戴敏)4日,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8月1日起,市民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再简化,包括结婚证、不动产权证等办事材料不再由市民提供,而改由窗口直接调取。
据悉,本月起,在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试行取消提供结婚证、备案信息、不动产权证、无房证明等办事材料,改由窗口直接调取。即市民到龙岩中心城区公积金窗口办理相关事宜,将不用带相关材料。
具体要求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在龙岩市登记结婚的,办理业务可以不再提供结婚证;提取人所购房屋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不提供备案信息或不动产权证;提取人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家庭无房证明。
此外,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正推进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信息、税务部门发票查询联网,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共享工作将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