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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举报非法集资 最高奖励5000元
2020-08-20 08:43 漳州金融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8月20日讯(记者 李妙珠) 漳州市处非办于近日印发了《漳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强化正面激励措施,进而形成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据悉,《细则》自2020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新修订《细则》进一步规范“非法集资”所称范围,明确举报奖励工作责任部门、奖励程序和奖励金额。并在原有四级线索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漳州市实际,新增“五级线索”,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

具体如下:

一级线索:提供被举报方涉嫌犯罪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和证据,或经查证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二级线索:提供被举报方涉嫌犯罪的部分违法事实、线索和证据,或经查证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较大作用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三级线索:提供被举报方涉嫌犯罪的部分有价值的线索、信息,或经查证涉案金额不足5000万元,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一定作用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四级线索: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情节较轻、涉案金额较低,经审查不涉嫌犯罪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五级线索:被举报线索经查证存在一定非法集资风险,尚未构成犯罪的,奖励50至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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